郑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郑东征告〔2024〕9号 -捕鱼达人

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4-10-19 2024-10-19
郑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郑东征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有关规定,组织自然资源、财政、社保、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征地位于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小郭村、新村。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小郭村、新村共计集体土地28.2808公顷,其中农用地24.8571公顷,建设用地3.423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地用于工矿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

合计

12.2426

150.0000

93.9300

2.2500

其中:耕地

5.2144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小郭村

合计

10.0397

其中:耕地

3.9415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新村

合计

5.9985

其中:耕地

3.3336

总计

28.2808

五、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用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

1836.3900

1149.9474

11.7324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

2998.0698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小郭村

1505.9550

943.0290

8.8684

2457.8524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新村

899.7750

563.4391

7.5006

1470.7147

4242.1200

2656.4155

28.1014

6926.6369

六、安置对象

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七、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八、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于20241118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371-67179428

九、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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